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:::
主(協)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臺中市應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業別

發布於  2019-10-14  截止於  2019-10-27 

討論(尚餘0天)

留言總數 0 留言 0 已關注

  • 4贊成
  • 0反對
  • 0無意見

為保障消費者生命、身體及財產安全,臺中市政府針對消費者得出入之公共營業場所,制定「臺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」,並明訂應依規投保之營業場所及最低投保金額。除現行自治條例規定之場所外,是否有其他場所建議納入投保對象,擬公開徵詢民眾意見。

機關綜整回應

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2019-11-20

綜整回應:

本府針對消費者得出入之公共營業場所,制定「臺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」,並明訂應依規投保之營業場所及最低投保金額。

本府將持續依據自治條例規定要求業者投保,以保障消費者生命、身體及財產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