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議者 魚丸
已附議448 (尚餘5日)
尚須1052個附議
一、強化空屋稅制度 針對台中市境內長期閒置、未出租之空屋,課徵累進空屋稅,提高囤房成本,促使屋主將房屋釋出市場。
二、增加房屋有效供給 透過稅制引導,使閒置房屋重新進入租售市場,改善供需失衡問題,合理抑制房價與租金漲幅。
三、稅收專款用於居住政策 將空屋稅收入專款專用於租金補貼、社會住宅興建及青年購屋協助,落實居住正義。
四、參考國際成功案例 新加坡、加拿大、英國等國已有空屋稅實施經驗,建議台中市政府研究適合本市的執行方式,並研擬相關自治條例。
居住是基本人權,我們呼籲台中市政府正視居住問題,帶頭推動稅制改革,讓每一位台中市民都能安居樂業。
#利益:
''租金與房價下降,一般民眾受益
'年輕人購屋、租屋門檻降低
'稅收回饋社會,用於社宅與租金補貼
'居住壓力減輕,年輕人更有意願成家生育,有助改善台灣少子化問題
年輕人的收入不再因為房租房貸剝奪大半 無力養育下一代
'房價下跌開店成本減少使生活圈機能增加,讓物價也跟著回歸正常
#影響:
''囤房投機行為減少,房市趨於健康
'閒置房屋重新活化,城市更有活力
'資金從房地產流向實體產業,經濟更均衡
#可能面臨的反對:大地主與建商利益受損,恐強力遊說阻擋
部分小資產持有者擔心誤傷,例如繼承多戶但無力處理的家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