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議者 邱洛嫻
已附議400 (時間已截止)
尚須1100個附議
依據《地方制度法》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規定,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屬地方政府自治權責事項。為提升學生身心健康與學習品質,建議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檢討現行國中早自修制度,推動取消強制早自修,並將正式上課時間統一調整為上午8:00。
目前多數國中學生需於7:20至7:40到校,實質延長在校時間。然而,早自修原應為自主學習時段,實務上卻常被用於小考、作業檢查或補充教學,形成變相課程與評量,增加學生壓力。
台灣國中生每日在校時間已接近9至10小時,加上課後補習與作業,長時間學習對青少年睡眠、專注力與心理健康皆產生影響。多項研究指出,青少年生理時鐘較晚,過早上課會降低學習效率。
建議臺中市政府:
一、取消國中強制性早自修制度
二、將正式上課時間統一為上午8:00
三、提供非強制性早到自習空間,但不得進行考試或強制評量
四、可先選擇部分學校試辦一年,再評估全面實施
本案屬作息制度調整,無需新增重大經費,具高度可行性,並有助於提升學生健康與教育品質。
對學生: 改善睡眠品質,提高上課專注力與學習效率。
對學校: 教學回歸正式課堂,提高教學品質。
對家庭: 作息更穩定,減少過早到校壓力。
對行政成本: 無重大財務負擔,僅屬制度優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