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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的行人空間、更多的停車空間

提議者 阿維

已附議214 (時間已截止)

尚須1286個附議

目前進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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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案
2020-01-28
檢核
2020-02-03
檢核通過,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
不通過
2020-04-03
更多的行人空間、更多的停車空間

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

前言:

大公路主義的都市設計,加上沒有配套措施的規劃,開始在路側畫上停車格及機車格,甚至開放黃白線讓車輛暫停,導致人潮必須靠著車潮才能到達,造成人行道無法蓋回去的惡性循環。店家前的違停,讓整個城市交通打結,行人路權消失,市容變得雜亂,也形成了商家永遠是人行道反對得一方!

無遮簷人行道改善並列入設置標準:

1.主要道路(15公尺以上寬度),應該設置至少4公尺寬的行人專用道(不含騎樓),並於無車庫或車輛出入口之位置架設欄杆或植栽,應以目前文心路之寬度、路緣高度、施工品質、工法,作為標準並納入法規。

2.次要道路(8公尺以上15公尺以下寬度),應該設置至少2公尺寬的行人專用道(不含騎樓),並於無車庫或車輛出入口之位置架設欄杆或植栽。

3.服務道路(8公尺以下寬度),應該設置至少1.5公尺的行人專用道(不含騎樓)

4.行人穿越道應該退縮路口至少4米的距離

停車空間改善並列入設置標準:

1.在車流量大的道路應該取消路邊停車格,並尋求更多可以建設公有立體停車場或平面停車場的場域。

2.公車停靠站前後3公尺之範圍不應該設置路邊停車格

3.對於商業建築應該定期檢測一次建蔽率或針對商業規模,規範其必要的停車空間或其他配套措施。

4.規劃指定住宅區的騎樓可停放車輛,但騎樓柱外必須設置至少1.5米的行人專用道。

(在設計道路時,應該先規劃行人專用道,其次才是車道)

利益與影響

  • 人行道加上欄杆,有效將人行道與建築物並為一起
  • 人從建築物走出後,看到的是寬敞的行人空間而非機車格、停車格或是攤位
  • 車道極小的路肩加上欄杆,減少車主臨時停車的狀況
  • 讓乘客就算要臨停下車,想到必須先跨過欄杆而作罷
  • 繁忙的市中心,沒有路邊停車格,但有寬敞的人行道,疏通下車的人群
  • 創造步行的人潮再近一步提升大眾運輸服務品質,商家、住家才會受惠
  • 將植物種植在人行道的最外側,不讓車流有臨時上下車的機會才有辦法讓交通順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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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議名單

2020-11-12
 
資料共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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