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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,車道違停可由警察機關開單取締。

提議者 Leon

已附議36 (時間已截止)

尚須1464個附議

目前進度

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
提案
2020-11-03
檢核
2020-11-05
檢核通過,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
不通過
2021-01-04

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

於集合式住宅,車道屬於公設由社區管委會管理,每遇到車道違停,可由管委會舉發報請相關單位處理但可說是緩不濟急,更容易增加住戶間的爭執,如果可以由警察單位處理可避免很多麻煩,簡單又快速處理,謝謝。

利益與影響

增加行政效率

1 已關注 關注

附議名單

2020-11-12
 
資料共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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