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議者 Mao yang
已附議44 (時間已截止)
尚須1456個附議
針對台中市挖路後鋪路建議改善路平.問題:施工不管有無申請,施工後大多是只挖哪裡就只填平哪裡,鮮少有讓路施工後填平完善的,但是建商的建案施工馬路就會鋪的好好的。
建議:凡事市區內民間施工,挖完馬路,不論挖開多少範圍,以單向單行計算,需整條一方向馬路重新填平,不可挖哪裡補哪裡,如施工跨越多條馬路,跨越多少需要填平,如不這樣要求,台中路難平。
至於政府路平處理,也應該如此施工,如民間施工不符規定,則可立法開罰由政府施工填平,則以整條馬路計算,提供民眾檢舉獎金,減少亂施工造成路不平事項,且如民間發現路不平,可由施工開挖評估施工雇主,補罰挖開及評估和填平費用,重罰才能嚇止隨意開挖造成路不平之情況。
以上建議,希望政府單位評估及配套施行之,謝謝。
利益:全民體驗路平生活
影響:讓亂挖路的民間單位出錢鋪平,不是全部都是政府來做,要政府來補做就是收整條馬路及挖開馬路查責任歸屬責任,來開罰不把路鋪平的不良施工雇主廠商,不願意將整條路鋪好,就必須給政府三倍以上施工罰款來幫他鋪好,而不是浪費市民的錢鋪路,也不再是隨便補路,只要施工就是整條單個車道整段鋪設平整。
權責機關
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